为做好学前教育学院美育创客空间实训室建设工作,现面向社会征集学前教育学院美育创客空间实训室建设优秀方案。
一、征集内容
学前教育学院美育创客空间实训室建设方案,方案中含附件“学前教育学院创客空间实训室清单”。
二、项目概况
本项目旨在学前教育学院创客空间实训室设备建设工作和相关硬件、新增部分实践课,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全校的美育教学等专业实践课程教学。实训室建设地点在新站校区。
三、方案内容要求
(一)主要项目清单
见附件“学前教育学院创客空间实训室清单”。
(二)功能要求
(1)整体平台操作流程的演示;
(2)对学生的理论培训功能;
(3)日常教学、考试管理功能;
(三)售后维保
(1)项目涉及的所有软件终身维护,核心硬件产品五年免费保修,其他硬件产品三年保修,易耗品除外。
(2)项目涉及相关材料,如存在安全问题应及时免费修复。
四、资质条件
1.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,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。
2.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。
3.设计单位须有同类高校项目建设与设计的经验。
4.方案提交单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5. 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。
五、咨询及现场勘查
2024年5月27日—2024年5月31日(工作日)为咨询、勘查时间。如对设计方案涉及的内容有疑问,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进行现场咨询,过期不予安排。
联系人:陈晓娇,联系电话18762309518。
六、方案征集要求及递交时间
方案征集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本次征集只收取电子材料,意向企业须提供建设方案和企业资质两个文件,其中建设方案至少包括项目建设思路与目标、建设举措及方案设计展示、项目清单(格式见附件)三个部分,公司资质和相关介绍资料必须和建设方案分开,单独形成一个文件。
(二)根据附件的项目清单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报价方案,包括设备参数、数量、预算单价及总价等。
(三)方案中主要设备可提供效果图,设计应满足学校需求,本次征集的设计方案仅作为我校相关项目建设方案撰写的参考依据,不做他用,我校不收取和支付任何费用。
(四)方案内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,不得做任何记号,否则将按作废处理。
(五)请各供应商将电子方案(需加密)于6月2日24:00前发送到邮箱:sxzx@cua.edu.cn和1451157145@qq.com,为保障公平公正,要求对文件加密,否则不予受理。供应商于6月2日9:00前将解密密码发到邮箱sxzx@cua.edu.cn和1451157145@qq.com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校方统一时间解密。
七、相关要求及说明
(一)本次应征申请人无补偿费。所有应征方案无论采用与否,知识产权归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所有;
(二)我校对征集方案具有无偿使用权,可以对方案进行二次创作,如修改、增删、综合等;
(三)应征单位必须保证提交的方案是原创方案,不会有知识产权纠纷,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。